民在结尾的词语,共有446条组词结果
雠民
1.亦作"雠民"。 2.众民。 3.敌方归附的庶民。
船民
1. 从事水上运输,以船为家的人。
出榜安民
榜:旧指官府的告示。贴出告示,安抚人民。
初民
1.指远古原始时代的人。
耋民
1.年高望重之民。
出身加民
1.谓做官施惠于民。
触民
1.《庄子》寓言中的蜗角小国触国的百姓。
悴民
1.谓忧时而不得志的人。
单民
1.犹只身。
道民
1.信奉道教或加入道教组织者。
得民
1.谓得民心。
堕民
1.称惰民。绍兴也叫"乐户"。元灭南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明编户籍,统称为"丐户",或为后世"堕民"来源之一。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卒之籍,称为"堕民"。或谓指明初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清雍正时削籍,与平民同列。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解放后才完全消失。
蛋民
1.蛋人。蛋﹐同"蜑"。
刁民
1.奸诈邪恶之民。
凡民
1.普通百姓;一般民众。
吊民
1.抚慰百姓。
调民
1.教化百姓。
调弦理万民
1.谓以礼乐治民。典出《论语.阳货》﹕"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何晏集解﹕"道谓礼乐也。"
惰民
1.不务正业的游民。 2.元明时浙江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元灭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绍兴也叫"乐户",后称"惰民"。明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金军北退后,宋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惰民直至清雍正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清顾炎武《日知录.降臣》﹑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分民
1.古时分封土地,其地居民随同划归受封者管辖,谓之分民。 2.谓将国用所需寄付于民。《管子.乘马》:"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善分民;圣人不能分民,则犹百姓也。于!已不足,安得名圣?"郭沫若等集校引许维遹曰:"分,犹予也。《戒篇》'以财予人者谓之良'……予民,谓托业于民。"一说,谓使民各安其位分。见尹知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