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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①绘制地图或机械制图时,图上距离与它所表示的实际距离的比。 ②指线段比例尺,附在图边的表示比例的数字和线段。 ③制图用的一种工具,上面有几种不同比例的刻度。
比例失调
1. 指比例不协调。
比例税
也称“比例税率”。不论课税对象的数额是多少,均按规定的同一比例课税的税率制。同一税种可按不同的税目,如商品类别、服务类别、行业类别等,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也可按不同的地区分别规定地区的比例税率。有免征额的课税对象,则在扣除免征额后按同一比例税率计征。
比例税制
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制度。
比例因子
1. 若两个量A和B满足关系式A=μB或B=μA,则称μ为比例因子。
常例钱
1.按惯例送的钱。旧时官员﹑吏役向人勒索的名目之一。
大比例尺地图
指比例尺大于或等于十万分之一的地图。常见的有军事地图、城市建设规划图和工程技术图等。是地形测量的直接成果或根据地形测量资料编绘而成。比例尺愈大,在图上所表示的区域范围愈小,而地物、地貌等内容则愈详细。
法头例首
1.指首先受到刑法条例惩处的人。
毫无例外
指全部如此,没有例外。
举例发凡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指分类举例,说明全书的体例。
律例馆
1.清代官署名。顺治二年始设;乾隆七年隶刑部。掌修法令,刊定条式颁行。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满十年,重新补充删减,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兼掌稽核各司案件。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起例发凡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市例钱
1.宋代商业附加税之一。又名市利钱。
事例钱
1.按例付给的薪给。
条例司
1.宋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省称。
小比例尺地图
指比例尺小于或等于百万分之一的地图。采用地图投影法,先制成经纬网,再将各地理要素按相应的坐标转绘在图上,采用各种符号和文字注记,经制图综合编绘而成。
有例不兴﹐无例不灭
1.谓按照惯例办事。
有例可援
有成例可以援引。
中比例尺地图
指比例尺小于1∶10万至大于1∶100万的地图。根据大比例尺地图编绘而成。
有例不兴,无例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