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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作为
可以做事情,并能取得较大的成绩。
又作别论
应当另外作出评价。
作好作歹
比喻用各种理由或方式反复劝说。
作娇作痴
1.形容故作娇态。
月作人
1.按月受雇为人劳作的人。
再作道理
指另行打算或另想办法。同“再做道理”。
再作冯妇
再作:重做;冯妇:人名。比喻再干旧行业。
蒸腾作用
水分通过植物体表(主要是叶子),以气体状态蒸发散失到体外的一种生理现象。按发生部位,可分气孔蒸腾、角质层蒸腾、周皮蒸腾。能促使根吸收水分和溶解在水中的无机盐,降低植物体内的温度。
蒸作铺
1.旧时专卖蒸食的点心店。
造作矫揉
犹言矫揉造作。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外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合作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和经营的契约式合营企业。双方可以采取投资方式或提供合作条件(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的方式进行合作。按照1988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作企业可以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以只建立联合管理机构。
执柯作伐
执:拿着;柯:斧头柄;伐:采伐。手执斧头去采伐。指给人做媒。
著作等身
形容著述极多,迭起来能跟作者的身高相等。
著作郎
1.官名。三国魏明帝始置,属中书省,掌编纂国史。其属有著作佐郎(后代或称佐著作郎)﹑校书郎﹑正字等。晋元康中改属秘书省,称为大著作。唐代主管著作局,亦属秘书省。宋元因之,惟宋别有国史院,故著作郎仅参与汇编"日历"(每日时事)等。明代废。亦省称"著作"。
著作权
也称“版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所享有的与自己的作品有关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一种。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法
也称“版权法”。国家关于确认和保护著作人和其他著作权所有者的著作权权利的法律。是因创作、传播和使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内容包括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客体、著作权内容、著作权限制、著作权继承和转让、侵犯著作权的处罚等。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英国于1710年颁布的《安妮女王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通过,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指鹿作马
比喻有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同“指鹿为马”。
中国左翼作家联盟
简称“左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文学界的组织。1930年3月2日成立于上海。领导成员有鲁迅、夏衍、冯雪峰、冯乃超、丁玲、周扬等。曾团结和组织进步作家,反击国民党当局的文化“围剿”,介绍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批判各种资产阶级文艺思潮。1936年初,为了建立文艺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自动解散。曾出版机关刊物《萌芽月刊》、《前哨》、《北斗》、《文学月报》等。
装虚作假
1.犹言弄虚作假。
装妖作怪
装扮妖怪骗人。比喻故意做作,把事情弄得玄妙莫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