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结尾的词语,共有704条组词结果
遗法
1.亦作"遗法"。 2.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 3.留传下来的方式﹑方法。 4.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 5.指前代传下的佛法。
倚法
1.凭借法律。
役法
1.谓为法令所役使。 2.差役之法。
译法
1.翻译的方法。
优选法
在工农业生产和科学实验中,合理安排试验,以尽快地找到最优方案的一类科学方法。所依据的是数学上寻找某个函数极值的较快、较精确的计算方法。常用的有黄金分割法等。经华罗庚的倡导,优选法在中国得到推广和应用,取得很多成果。
越法
1.越出法律范围;违反法律。 2.越发,更加。
圜法
1.测量圆的方法。 2.指币制。
饮食疗法
1. 涉及用饮食治疗的饮食学分科。
自然辩证法
①自然界客观存在的规律性。通过各个自然领域的特殊自然规律和个别过程表现出来。 ②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自然科学观和自然科学方法论。研究自然界和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最一般的规律,对自然科学内容和自然科学的产生、发展历史作出哲学概括。 ③恩格斯的主要著作之一。写于1873-1886年。包括十篇论文、一百六十九段札记和片断、两个计划草案,共一百八十一个部分。有1984年人民出版社版。
余法
1.传留下来的规范。
战法
1.作战的方法。指战争的策略和技能。
颖法
1.指毛笔字的书写体。
永字八法
以“永”字的八种笔画概括正楷用笔的基本方法。称点为“侧”,须侧锋峻落,势足收锋;横为“勒”,须逆锋落纸,缓去急回;竖为“努”,须直中见曲,直而不僵;钩为“fdd5”,须驻锋突提,力透笔尖;提为“策”,须发笔用力,得力划末;长撇为“掠”,须出锋稍肥,送力稳到;短撇为“啄”,须落笔左出,快而峻利;捺为“磔”,须逆锋轻落,折锋铺毫。
用法
1.谓依法断罪。 2.泛指运用刑法。 3.指运用兵法,使用战略﹑战术。 4.使用的方式﹑方法。
有为法
1.佛教语。谓因缘所生﹑无常变幻的现象世界。
狱法
1.刑狱之法。指治罪条例。
逾法
1.亦作"踰法"。 2.超越法度。
赵法
1.元赵孟俯以书法著名,世称其笔法为"赵法"。
缘法
①因循规定的法度:缘法而治|缘法循理谓之轨。 ②缘分;机缘:也是缘法凑巧,至夜,却好有人来报,天子今晚到来|咱俩的缘法真好。
韵法
1.指韵文用韵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