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结尾的词语,共有927条组词结果
征事
1.征引故事。 2.古代试士"策问"内容之一。 3.汉官名,丞相属官,同六百石。
直事
1.谓值班。
张皇其事
把原来的事情夸大。形容言过其实。同“张大其词”。
诛事
1.对行为或所做的事加以谴责。
知人料事
能识别人才,预料事情的变化。
知事
1.通晓事理;懂事。 2.主管事务。 3.官名。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宋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明清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民国改知县为县知事,省称知事,后又改知事为县长。 4.官名。明清时代的属官名。明清之廉访司﹑通政司﹑按察司﹑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 5.僧职名。掌管僧院事务。后称为住持。
知县事
1.佐官代行县令职务称"知县事"。
展事
1.行事,办事。
昭事
1.勤勉地服事。昭,通"劭"。《诗.大雅.大明》:"昭事上帝﹐聿怀多福。"高亨注:"昭﹐借为劭。《说文》:'劭﹐勉也。'此句言文王勤勉侍奉上帝。"一说﹐光明正大地服事。 2.指祭祀。
中事
1.指某时期中重要的事情。 2.正确的事情。 3.朝廷或宫廷中的事情。 4.中等案件。
张事
1.张设帷幕之事。
照章办事
按照规定办理事情。
肇事
1.引起事故;闹事。
众事
1.众多的政务。亦泛指各种事情。
诸事
1.各样事情。 2.别的事。 3.别的物品。
甄事
1.审察事理。
枕席之事
1.指房事。
郑重其事
郑重:审慎,严肃认真。形容说话做事时态度非常严肃认真。
政事
1.政务。 2.谓有处理政治事务的才能。
制事
1.谓处理政治﹑军事等重大事件。